說起基督教和佛教,區別可太多了,即使對兩者都不怎麽了解的,都大概能說出不少:
一個拜耶穌,
一個拜釋迦牟尼。
場地長的不一樣,教堂頂尖,都是西方式的,寺廟低矮,是中國傳統的,一看就不一樣。
寺廟裏燒香的,教堂裏沒什麽香。
教義上,一個有輪回,一個沒輪回。
諸如此類外觀上的區別,筆者還能列出很多,本文自然不是為了說這些,而是佛教和基督教,以及印歐系宗教(特別是印度宗教)和基督教—閃族宗教(閃族宗教體系和印歐宗教體系,是世界唯二最重要的精神體系)的另一種也許還不太為人所知,不那麽「明顯」,但筆者卻認為十分重要的區別。
這一區別,說不明顯,其實也很明顯。
佛教的「最高神」(當然,不是最高神,只是借用這個概念)是佛陀,而佛陀,眾所周知,就是覺醒的人,完全開通靈智,領悟宇宙真相的人。換言之,在佛教的體系中,人可以透過自己的「覺悟」達到最圓滿的境界,成為超越一切的存在。
這不僅僅是佛教的特色,而是整個印度系宗教的普遍現象,婆羅門教也強調冥想和證悟,已達到梵我合一,天人一體,即從人變為某種宇宙精神的存在。
在這一過程中,最重要的是人靠著自身的力量(精神力量),獲取自我的救贖、昇華和圓滿。這種不需要外力的自我前進演化過程,還體現在平常的精神狀態中,也就是「自足」的狀態。所謂自足,是個非常重要的精神或神學狀態及境界,所謂自足,就是「自我滿足」,這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那種吃吃喝喝舒舒服服的自我滿足,而是無需借助任何外在事物而能達到某種精神自足的狀態,其潛台詞是不需要外部任何介入,自成一個精神獨立的宇宙。這要遠高於孔子贊美一瓢飲就能滿足的顏回的狀態,顏回的狀態,是一種安貧樂道的躺平狀態,而不是上述意義上的精神完全自主(連看書也不需要)的狀態,這種狀態,類似於帕斯卡(盡管帕斯卡是天主教徒,但那個年代的歐洲精英學者,總會多多少少受到印度神哲學的影響)所說的,一個人獨自存在而不感到任何缺乏的狀態。
而閃族和基督教體系下,人是無法自我救贖的,也是無法自我登上圓滿的彼岸的。以基督教為例,人因犯罪而被逐出樂園(樂園為聖潔之地,無法容忍一丁點罪汙),只能靠耶穌的血才能重新彌合因罪而來的天人之間的分裂,人才有機會回到最初的狀態並回歸樂園。
閃系另外兩大宗教,伊斯蘭教和猶太教,就更不會贊同靠自己,不靠上帝就能圓滿了。當然,也有不少伊斯蘭教教義中融入了很多中亞-印度的輪回及冥想傳統,蘇菲派就強調可以透過苦行,齋戒,冥想等行為和真主合一,這顯然有著明顯的印度特色。基督教靈修中,也有透過愛和上帝在神秘中結合的說法,但他們更強調上帝之愛對人靈的呼喚以及人靈對這種呼喚的接受和反饋,在其中重要的仍是上帝,沒有人能只靠自己達到那種不可言喻的境界。
近現代基督教學者往往會用以下的「話術」來間接「證明」上帝的存在,比如納尼亞傳奇的作者路易士所說(全靠記憶,並非完全復制):「如果一個人口渴了,就會有喝的來滿足他,餓了,就會有吃得來滿足他,任何不滿足感,都會有對應的東西來滿足,而我的精神,無法完全在這個世界得到滿足,這是不是意味著,在這個世界之外,有什麽東西可以滿足我精神上的渴求?」
很顯然,這種「不滿足」,意味著人無法靠自己自我圓滿,他/她必須回到造物主那裏,才能找到真正的圓滿和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