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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一枚轉瞬即逝的燦爛煙花

2025-03-13歷史

全文共 4682 字 | 閱讀需 9 分鐘

1

王勃的童年,閃耀到讓人感覺是捏造出來的。

六歲的時候,當別家的孩子還在玩撒尿和泥的時候,他就已經能作詩和寫文章了。

當然,作什麽樣的詩,寫什麽樣的文章,評判標準是主觀的,畢竟打油詩也算詩。所以,六歲能作詩,雖然了不起,也不至於驚世駭俗。

但王勃在九歲時候做的事,就有點嚇人了:

他讀完了大儒顏師古註解的【漢書】——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認為書裏面有不少錯誤——這也不是重點,重點是他不是嘴上說說,而是真的寫了一部十卷本的【漢書註指瑕】。

如果說作詩寫文有各自主觀評判標準的話,寫十卷糾正大儒錯誤的作品,評判的標準就客觀很多了。

而王勃九歲做的這件事能被載入正史,說明在當時是受到認可的,那部作品不是胡編亂造的——這也就確實印證了王勃的才華。

王勃所在的時代,大抵可以算是初唐,天下人才,皇帝還是很想「盡入吾彀中」的。

很快,王勃的才名就因為幾篇出彩的文章和出眾的名聲,被逐層傳遞和推薦,進入了唐高宗的視線。

唐高宗當廷召見了王勃,當面詢問考察,王勃引經據典,侃侃而談,唐高宗驚為天人。

很快,王勃就透過了科舉考試,雖然考的是幽素科——這是由皇帝直接設立的一類特殊的科舉考試,專找遺漏人才,註重綜合能力和德行的考察。

換句話說,基本上就是在唐高宗的授意下,王勃走了個過場,就成為了進士——當然,以他的能力,真考也是不差的。

進士及第,授朝散郎,官拜七品,主要責任就是作為皇帝的侍從,陪在皇帝身邊。

那一年,王勃才16歲。

16歲的花季,天空好狹小,理想比天高。

2

王勃的人生轉折,是從他被招入沛王府開始的。

沛王李賢,是唐高宗第六個兒子,他的母親是武則天。李賢只比王勃小五歲,非常仰慕王勃的才華,就把他請入自己的府中擔任修撰,很喜歡他。

對任何人來說,這都是一個非常好的起點和大好的機會,王勃自然也是很高興和珍惜的。

但恰恰就是因為進了沛王府,王勃遭遇了人生中第一個大挫折。

變故,來源於一場鬥雞比賽。

唐朝流行鬥雞,這股風潮就是從皇宮貴族那裏開始刮起來的。

那場鬥雞,一方是沛王李賢,另一方是英王李顯,兩個人都是唐高宗和武則天的兒子,可以說是皇子之間的一次休閑嬉戲。

但可能是童心未泯,也可能是想增添些雅興,更可能也想趁機秀一把才華,王勃為這場鬥雞專門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檄英王雞】——就是一篇討伐英王那只鬥雞的戰鬥檄文,為沛王的雞加油吶喊。

這篇文章在史料中只留下了題目。明末清初的文人褚人獲曾有【堅瓠集】,其中有一篇【鬥雞檄】,沒有交代來源,有後人以此為王勃的那篇【檄英王雞】,文章的風格是這樣的:

「秦關早唱,慶公子之安全;齊境長鳴,知群黎之生聚」,

「兩雄不堪並立,一啄何敢自妄?」

這篇文章無論是否出自王勃之手,但想想也知道,為鬥雞寫一篇檄文,肯定是戲謔之作,最多是才華漫溢的王勃實在壓不住泉湧之思,來了一次小小的炫技。

這篇戲謔炫技之文,傳到了唐高宗的手裏。

龍顏震怒。

與當初賞識王勃,高呼「我大唐巫師」不同,唐高宗這次給出的評價是:

「是且交構!」

「交構」,作互相構陷,攻擊的意思解。很顯然,唐高宗認為,王勃寫這篇文章,就是在挑撥兩位皇子之間的關系,引發怨恨和爭鬥。

哪裏至於?

但唐高宗如此「上綱上線」,卻也不是沒有原因:

公元626年6月4日,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殺長兄李建成,弟李元吉,逼父親李淵讓位,開手足相殘,血腥奪位之先。

李世民很快遭遇了「回旋鏢」:他立的太子李承乾和四子李泰又為繼承權明爭暗鬥,險些再次釀成一次血腥爭鬥,最終第九子李治「天上掉餡餅」,繼承了皇位,是為唐高宗。

所以唐高宗李治對任何可能會引起「繼承人之戰」的撩撥,都相當敏感,哪怕明知是無心戲謔之作。

而年少輕狂的王勃,正好撞到了槍口上。

對王勃的處罰方法很簡單,卻也很殘酷:

逐出沛王府,自謀生路。

3

離開沛王府的王勃,在長安城也呆不下去了。

好在他有一個最大的資本:年輕。

而且是年紀輕輕,就已經名動天下。

就在沛王府擔任修撰期間,王勃其實就已經完成了自己名垂青史的作品——【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

與君離別意,同是宦遊人。

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

無為在歧路,兒女共沾巾。」

尤其是那句「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流傳千年,千古絕唱——多少詩人,一生能得此一句,即可含笑九泉。

而如今,當初這句豁達豪放的送人寄語,成了王勃寫給自己的勉勵——他也要去四川遊歷了。

在遊歷散心之後,王勃還是想要回去當官。

鹹亨二年(671年)的那年深秋,王勃從四川動身返回長安,希望再次參加科舉考試,獲得晉升的途徑。但當時他的一個朋友在虢州(今河南三門峽市一帶)當官,告訴他虢州的藥產很豐富,有沒有興趣過去。

這件事頗對王勃的胃口。

在王勃九歲寫完【漢書註指瑕】之後,就像絕世高手感受到了獨孤求敗,轉而去跟長安的名醫曹元學習醫術了——他覺得學好醫術有能力治病,也是孝敬父母的一種表現。

所以從十二歲到十四歲,王勃一直在認真學習醫術,兩年之內,學盡曹元本領出師。臨別之際,曹元對自己的愛徒關照了一句話:

「無猖狂以自彰,當陰沈以自深也。」

曹元是了解王勃的,也是擔心王勃的,所以要特別提醒他:不要張揚自滿,不要凡爾賽,要保持低調,經常自我反省。

這段話後來被王勃寫入了自己的【黃帝八十一難經序】,說明他是記下來的,但不知道是否真能聽進去,並且真的去做。

出於對醫術的興趣,王勃答應了虢州那位朋友的邀請,去那裏謀了一個參軍的職位——那是一個八品的官職,主要是輔佐州長官處理事務。

王勃畢竟還是有本錢的:有才華,有名氣,且年輕。

但恰恰是這次的當官經歷,給了王勃人生中的第二次暴擊。

4

再一次改變王勃人生的,是一個叫曹達的官奴。

唐朝的官奴,基本都是重大犯罪(謀反、謀大逆)的罪犯家屬,或者是戰俘,他們的身份和地位都低於一般人。

王勃與曹達之間的故事,堪稱是一樁懸案。

起因是曹達犯了罪——至於是什麽罪,史料並沒有明確記載。但考慮到曹達官奴的身份以及唐朝官奴的反抗,逃亡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懸案的第二個疑點是:曹達犯罪之後,王勃居然收留了他。

王勃為什麽會藏匿曹達,史料也沒有記載。王勃以一個小小參軍的身份,冒大風險藏匿一個犯罪的官奴,似乎動機不足。坊間有一種說法,說曹達自稱是王勃的醫學老師曹元的親戚,那倒也可以解釋邏輯上的空缺,但畢竟缺乏正規史料的支撐。

而這樁懸案最大的疑點是:曹達死了,死在了王勃家裏。

按史書記載,是王勃害怕曹達會牽連他,於是就殺了他。但問題在於,王勃之前敢藏匿曹達,對於風險是有預估的,為何在短時間內改變主意,這本身就存疑。更何況,一個文弱書生,居然會親手殺死一個人(以王勃的地位,應該沒有什麽手下),實在難以想象。

但至少史料記載的事實已無法改變:官差是在王勃家發現曹達屍體的,鐵證如山,王勃無法自辯。

唐朝的官奴身份低人一等:殺普通人,兇手是死罪,但殺官奴,罪輕一等,只需要判流刑。

但問題是,王勃還有一條罪狀:藏匿罪犯。兩罪並罰,當判死刑。

這件事從發生到出結果,過程非常迅速,以至於後來不少人懷疑,王勃是否是被人構陷。但構陷王勃的動機卻又難以尋找:他人微言輕,一個參軍職位也不會對人造成威脅,唯一的可能就是:

王勃作為一個年少成名的超級大天才,可能未必踐行了他恩師曹元當初關照他的話:

「無猖狂以自彰,當陰沈以自深也。」

不過,不幸的王勃那一年終於還是碰到了一份幸運:

那一年,唐高宗要改年號,於是大赦天下,王勃免於一死。

但這件事還牽連到了親人:

王勃的父親王福畤本來在首都長安附近的雍州做司功參軍,因為這件事,被貶到了交趾當縣令——這地方大致在今天越南的河內地區,在當時非常偏遠。

這件事對王勃造成的打擊,比他自己出事更嚴重——他雖然狂放不羈,但一直以儒家禮法嚴格要求自己,他認為這是最大的不孝,以至於發出感嘆:

「嗟乎!此勃之罪也,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矣。」

於是,他決定去探望自己的父親,當面請罪。

有時候,上天為你關上一道門,確實也會為你開啟一扇窗。

正是這場旅程,讓王勃真正的青史留名。

5

由雍州前往交趾,王勃途經洪州,大致是今天江西省南昌市及周邊地區。

那一年,恰逢洪州的地方長官閻伯嶼重修滕王閣——唐高祖李淵第二十二子滕王李元嬰建造的一座樓。為慶祝落成,閻伯嶼宴請社會名流和文人雅士同登滕王閣,交杯換盞,共慶盛典。

而閻伯嶼舉辦這場宴會,還有一個重要目的:隆重向大家推出他的女婿。

一般而言,重大的建築落成典禮,都會請一批文人墨客準備一批紀念和稱贊的文章,所以閻伯嶼讓女婿事先準備好了一篇詩賦,準備屆時當眾」臨時授命,揮筆寫就」,從而揚名。

但閻伯嶼犯了一個大錯誤:他也邀請了王勃。

關於這件事的過程,【太平廣記】,【唐才子傳】,【古文觀止】等史料都有記載,其中,唐末進士王定保所作【唐摭言】中的記錄最為精彩傳神:

宴會酒過三巡,閻伯嶼看時機差不多了,就提出,是否能請在座的各位才子名家,為滕王閣落成這件事兒寫篇序,記錄一下。

在座的各位聽到這個請求,其實大多已經心知肚明:閻伯嶼肯定已經有了人選和準備,自己就算能寫,也不能搶了這個風頭。

於是大家都很配合地擺手搖頭,稱事出臨時,無法完成。

閻伯嶼心下甚慰,就準備讓女婿出場——但就在這時,王勃卻站了出來:

我行,我上。

可以想象,當時閻伯嶼的臉色有多難看。

但畢竟是公眾場合,閻伯嶼也是地方長官,必要的場面還是要維持的。於是,閻伯嶼就命人拿來紙筆,請王勃當場寫一篇。

而難掩心中不悅的閻伯嶼,走出了房間,坐在閣外,憑欄遠眺江景。但同時,他囑咐手下盯著王勃,每寫一句,就通報給他。

很快,手下就報來了王勃寫下的第一句: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閻伯嶼冷哼一聲:

「老生常談。」

第二句又報了過來:

「星分翼軫,地接衡廬。」

閻伯嶼沒有說話。

接著,一句句報了過來,閻伯嶼陷入了沈默。

直到有一句報上來,閻伯嶼再也忍不住了,霍然起身:

「這個真的是天才!是要流芳百世的!」

而手下報上的那一句,是:

「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

閻伯嶼隨即返身回閣,眾人本來正誠惶誠恐,忽然見他面露喜色歸來,也不知是何緣故。等到王勃把文章寫完,眾人圍觀,滿屋皆驚——天才,真的是天才啊!

是為【滕王閣序】。

是夜,賓主盡歡。

沒有人知道那位女婿究竟寫了什麽,因為閻伯嶼已經不可能讓他把那篇事先已經準備好的文章再念出來了。

在王勃的千古名篇面前,任何文章都已被秒成渣。

事實上,王勃的這篇【滕王閣序】遠不止「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這一句名句。

我們現在所熟悉的並依舊在使用的很多成語,都是來自這篇千古名篇:

「物華天寶」,「人傑地靈」,「高朋滿座」,「萍水相逢」,「時運不濟」,「臨別贈言」,「物換星移」……

那一年,王勃27歲。(註1)

在探望父親的旅途上,他順帶徹底奠定了自己在中國文學史上的地位。

但也正是因為這次旅途,他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27歲。

6

抵達交趾後,王勃見到了自己的父親王福畤。

父親清貧的生活環境讓王勃感到愧疚,卻也無能為力。

不久之後,王勃走海路,坐船踏上了歸途。

關於他的人生結局,【舊唐書·王勃傳】留下了七個字:

「渡南海,墮水而卒。」

而【新唐書·王勃傳】也是七個字:

「度海溺水,痵而卒。」

兩則記載,雖然都交代了王勃「落海而死」這個客觀事實,但死因卻留下了些模糊:

【舊唐書】的「墮水而卒」,可能是掉進海裏就被海浪卷走了,淹死在水裏;【新唐書】的「痵而卒」,是落水後被救上來,但受了驚嚇而死。

略顯蹊蹺的死因,也讓不少人對王勃之死有了另外的猜測。

但一切都只能停留在猜測,唯一可以確定的事實是:

王勃死了。

一樁未見正史的傳說是:

唐高宗後來也讀到了【滕王閣序】,擊節叫好,命人重新召回王勃,但得到的稟報是:他已經溺死了。

不知那時的唐高宗腦海裏,是否會浮現出一片夜空。

一枚絢麗的煙花,在夜空綻放出耀眼的光芒後,瞬間消失。

註1

關於王勃寫【滕王閣序】時的年齡,歷來有多種說法,有「十三歲」,「十四歲」,「二十二歲」,「二十九歲」等多種說法。結合王勃【滕王閣序】中的一些線索,目前主流觀點認為,王勃寫這篇文章是在去交趾探望父親的途中,即在他去世之前——大約是27歲左右。取此說。

1、【舊唐書·王勃傳】

2、【新唐書·王勃傳】

3、【資治通鑒·卷第二百零三】

4、【黃帝八十一難經序】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號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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