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 總督是省一級最高長官,他們掌握著一省或多省的軍政大權 ,可以保舉本省人才、節制綠營軍隊,還能牽制武官,而且都是二品及以上的高官。擁有如此得天獨厚的優勢,他們何以甘心處處受中央管轄約束,而不起兵造反,自立為王呢?
其實清朝地方並非風平浪靜,但從雍正年間開始,清朝共擁有十一位總督,而他們在太平天國運動發生之前,都沒有展現出造反跡象,難道是他們足夠忠君愛國嗎?
(清代總督分布圖)
究其原因,就在「中央管轄」這四個字上。 接下來將從總督的權力、皇權對總督的監督兩個大方向,提煉出四個要點,探究清朝總督「安分守己」的原因。
一、財政大權歸中央
清朝是中央集權的鼎盛時期,皇帝獨攬大權,自然也不會放松對財政的控制。實際上,清朝在太平天國運動發生之前, 地方都沒有財政權,皆是由國家統一管理。
在清朝,國家財政由處於中央的戶部主管,之後省、道、府(州)、縣各級皆設定財政長官,或是有理財職責的地方基層組織。
這樣一套秩序井然、職責分明的財政系統,就使地方的財政被牢牢把握在中央, 一定程度上防止地方官員徇私枉法、隨意征收賦稅。
(順治帝畫像)
雖然如老話所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即便制度看起來天衣無縫,也總有人能尋到漏洞謀取利益。
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舊有政策就會顯現出落後於時代的弊端, 但只要有敏銳的皇帝及時發現問題,並著手調整改革,地方就難以獲得自主的財政權。
比如 清初順治帝頒布的【賦役全書】, 能夠順應當時亟需休養生息的社會,為社會安定發揮了巨大作用,但隨著國家進入平穩期,它就不再滿足新階段的發展需求。
(【賦役全書】書影)
於是康熙、雍正時期, 將財政賦役制度改革為「固定丁銀,攤丁入畝」, 也就是不再按人頭收稅。在減輕百姓負擔的同時,有效避免了一些地方官員惡意增加人口多收稅的弊端,阻絕了地方搜刮財富的一大途徑。
確定了財政收入,對於財政支出自然也要嚴加監管。清朝的督察院相當於前代的禦史,其職權卻遠大於禦史。
各地財政支出都需先上報督察院, 經督察院批準方可繼續運轉;督察院若發現有官員貪汙腐敗,也須上奏彈劾,不得姑息。
地方所得資費由國家統一安排, 財政支出也有專門機構監察, 即便是總督也難以從中蓄積私財。
(雍正帝畫像)
造反需要有充足的武裝力量,招兵買馬最重要的不是能不能招到人, 而是有沒有足夠的資金維持軍隊的生存。 若沒有足夠的金錢,一切都是空談,自然也無所謂造不造反了。
清朝設定將帥守衛封疆,而為了防止武將起兵叛亂, 又從督察院選派文官擔任總督和巡撫,到地方統率武將,並對武將進行考核與監督。
總督擁有節制全省綠營軍隊的權力,巡撫則負責掌管糧餉。
表面上,總督、巡撫控制了一方軍隊,擁有極大自主權,實際他們只有調兵權,就算調兵也需上報兵部,征得同意後才能行動,因為皇帝才是軍隊真正的最高統帥。
(清朝地方官制)
總督和巡撫負責調遣軍隊,沒有實際的統兵權;其下的提督、總兵負責統帥軍隊,不能調遣軍隊;總督、巡撫對提督、總兵進行監督考核,節制軍隊的行動。 如此形成文官牽制武官、兵權直屬於皇帝的局面, 既鞏固了中央集權,又有效抑制了擁兵自重的苗頭。
不過總督和巡撫並非光桿司令,他們也擁有歸自己直接統轄的軍隊,這些軍隊被稱作「標兵」。 平均每個總督只擁有四千多督標,每個巡撫有一千多撫標 ,能調遣的軍隊不多,若是遇上匪患,還得另外申請調兵支援。
總督和巡撫既沒有統兵權來組建自己的親軍, 又沒有強大到足以割據一方的兵力,想增派軍隊維護治安還需請上級批示,重重阻礙下,便是有想反的心,也沒有能夠支撐野心的條件。
督撫有節制提督、總兵的權力,那他們是否能聯合提督、總兵,壯大自己的軍隊,以形成自己的勢力呢?
(軍隊)
需要知道的是,當時清朝的常備軍綠營軍並非集中駐紮在某一處, 而是分散在全國各地, 不論總人數有多少,一旦分散開來,其戰鬥力就十不存一了。
平時各地區軍隊不在一處操練,也沒有固定將領。 遇到敵人來犯,朝廷就臨時派遣將領,從各地調遣士兵,組成一個將領、士兵互不熟悉的隊伍,和宋朝如出一轍,導致軍隊戰鬥力大為削減。
在這樣兵與將都是臨時組合的制度下,督撫想拉攏將領、團結兵力,是沒有什麽機會的。
三、定期考核,皇帝直接任免
督撫能夠考核督察下級武官,那麽為了防止督撫職權過大、擾亂秩序, 中央自然也會考核督撫。
(清代總督參考畫像)
清朝有一種專門考核京城官員的「京察」制度,該制度沿用自明朝。 擔任督撫的官員大都是從中央派出的,因此督撫雖是地方官,也被納入京察範圍之中。
在京察時期,各個督撫需要向皇帝簡要說明自己的人生履歷,然後講述自己在上任期間做了什麽事,有什麽功績或過錯都要一一說出來,講完了,就等待皇帝的指示。 這個叫做「自陳」,相當於現在老板要求員工寫的工作總結。
(清朝官員)
自陳的內容影響著皇帝對官員的看法,乃至關系到官員的升遷或貶職,不可敷衍了事,更不可胡編亂造。
自陳不是當面說給皇帝聽, 而是要以奏折的形式寫清楚,再上呈給皇帝檢視。 作為公文,自陳時還要遵循規定的格式,用奏本而非題本。
奏本是講述官員私事,沒有諸多限制,題本則用於公事,需加蓋印鑒,官員使用這兩種格式時需嚴加區分。 如果用錯格式,將會給自己惹來麻煩。
(奏折)
安徽巡撫魏廷珍就在自陳時錯誤地使用了題本,致使自己被降職。
由此可見,即使總督、巡撫高居二品乃至一品,皇帝也能直接進行任免。 督撫的命運被牢牢掌握在帝王手中,保不齊哪天就因犯錯被革職了。表現好的督撫,就可能得到皇帝的嘉獎,然後被調去其他省繼續任職。
於是,許多官員甚至可能還沒來得及熟悉上任地的風土人情, 就被調往其他地方 ,故而也沒有機會在當地結成自己的勢力。
(清朝官員)
中央對督撫的監督十分嚴密,猶如一張錯綜復雜的羅網,將督撫束縛在皇權之下。
在影視劇中時常看見各級官員向皇帝講述地方實況,或是對時事抒發個人意見時,都會寫在本子上,然後由皇帝一本本批閱。對於這些本子,不論什麽朝代, 許多人都將之統稱為「奏折」。
(電視劇【雍正王朝】雍正帝劇照)
其實奏折與奏紮、奏章等雖只有一字之差,卻大不相同, 因為奏折是在清朝才出現的一種制度。
奏折是幫助皇帝與官員暢達溝通的制度, 具有一定保密性,於是皇帝除了可以透過奏折了解全國各地情況外,還能借助其監督督撫。
各級地方官員都能上奏密折,若是某官員有貪汙腐敗跡象, 其他官員在發現後就會直接透過密折告訴皇帝。 官員們如果不想損壞自己在皇帝眼中的形象,並因此丟掉官位,就會時刻註意自己的言行,盡量保持清廉。
督撫有密折奏事之權,能不經過六部審批,直接向皇帝上奏密折,以此來監督地方官。
同樣的,地方官也有直接上奏密折的權力, 能夠為皇帝提供督撫的動向,牽制督撫,鞏固皇帝對督撫的控制。
(奏折圖片)
因此,皇帝借助奏折制度, 可以使官員之間互相監督、互相牽制,維護吏治的穩定。 在人人皆能打報告的環境中,總督哪裏還敢輕舉妄動。
此外,六部對督撫的監督也是重要一環。 督撫要做什麽事,都需題奏到六部,由六部決定準還是不準。雖然偶爾因為皇權的介入,六部的批示顯得可有可無,但總的來說督撫的行動還是被中央掌控,督撫想在皇帝眼皮子底下鬧事,無疑自尋死路。
除了借助制度和中央機構監督督撫, 皇帝本人也時常會親自下場監督。
皇帝在微服出巡、體察民情的時候,能直觀地透過當地百姓生活狀態,來判斷總督、巡撫的治理能力的好壞。
(康熙微服私訪)
皇帝也能直接詢問在外辦完事回京城的欽差大臣 ,透過這些欽差大臣的回答,了解當地情況以及督撫動向。
在這般層層兼顧、面面俱到的嚴密監督之下, 總督的生活就如同被安裝了即時監控 ,但凡有謀反的苗頭,總能被上報至皇帝耳目,然後皇帝會將其扼殺在搖籃中。
當然,封建社會沒有什麽制度是萬無一失的 ,後來的太平天國運動直接打破了清朝的政局,各地總督終於發展起了自己的勢力。
當初皇室為了皇權獨大,費盡心力把權力集結到中央,不成想,最終還是被地方崛起的勢力分割殆盡。
參考資料
李霞.清前期督撫制度研究[D].中央民族大學,2006.
徐春峰.清代督撫制度的確立[J].歷史檔案, 2006(1)
陳德鵬.清代的署護、督撫制度[J].安徽史學, 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