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2616是 靶向KIF18A的一種強效選擇性抑制劑 ,具有與作用於其他細胞周期和抗有絲分裂藥物靶點不同且優越的抗癌特性,對TP53突變和WGD+(或CIN)特征的腫瘤具有顯著的抑制作用。
體內外研究表明,GH2616具有極高的活性和選擇性,單藥在多個CIN移植瘤模型中顯示出顯著的抗腫瘤療效。該分子成藥性良好,口服生物利用度高,顯示出較長的半衰期等針對該靶點更有利的PK性質。同時GH2616 透腦性良好 ,具備治療腦部腫瘤及腦轉移適應癥的潛力。
研究藥物: GH2616片(Ia/Ib期)
試驗型別: 單臂試驗
適應癥: 晚期實體瘤(二線及以上)
申辦方: 勤浩醫藥(蘇州)有限公司
用藥周期
GH2616片的規格:50mg、200mg;用法用量:口服給藥,每日一次;遞增階段的劑量組為50mg、100mg、200mg、400mg、600mg、900mg、1200mg、1400mg;拓展階段將綜合療效和安全性,選定2~3個劑量組進行拓展。用藥時程;口服給藥,每天一次,3周為一個周期;僅Ia期有單次給藥周期,7天;治療直至受試者出現疾病進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死亡、失訪、撤回知情同意、完成24個月的治療或接受新的抗腫瘤治療等(以最早發生的為準)。
入選標準
1、年齡≥18歲的男性或女性。
2、經研究者評估認為適合參加本研究。
3、預期生存時間≥12周。
4、美國東部腫瘤協作組(ECOG)體力狀況評分0或1分。
5、根據實體瘤療效評價標準(RECIST)1.1, 至少有1個可測量病竈 。
6、患者在篩選時具備足夠的重要臟器功能(要求篩查前14天內未曾輸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或人體白蛋白制劑)。
7、育齡期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試驗藥物前7天內的血妊娠試驗必須為陰性;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和末次用藥後至少3個月內與其伴侶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等)。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定義為性成熟並且有生物學潛在生育能力。
8、Ia期: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的 標準治療失敗或不耐受或無標準治療 的復發或轉移性晚期惡性 實體瘤 受試者。Ib期: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且經實驗室證實具有TP53基因突變和基因組加倍(WGD)特征的復發或轉移性晚期惡性實體瘤受試者。
排除標準
1、GH2616片首次給藥前21天內接受過化療,或前28天內接受過放療、生物治療、內分泌治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抗腫瘤藥物治療。
2、首次給藥前28天內接受過其它未上市的臨床研究藥物或治療。
3、GH2616片首次給藥之前28天存在既往抗腫瘤治療引起的急性毒性未恢復至美國國立癌癥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術語標準(NCI CTCAE)5.0版本≤1級或入組標準規定的基線水平。
4、靜息狀態12導聯心電圖(ECG)檢查平均校正QT間期> 470ms。各種有臨床意義的心律、傳導、靜息ECG形態異常,可能增加QTc延長風險或心律不整事件風險的各種因素,正在使用任何已知QT間期延長的藥物。
5、存在持續或活動性感染。
6、癥狀性或活動性進展的 中樞神經系統(CNS)轉移 。
7、 未能控制的並行疾病 。
8、GH2616片或其制劑組分過敏。
9、對口服藥物吸收有顯著影響,如不能吞咽、慢性泄瀉和腸梗阻等。
10、患者具有嚴重性基礎肺部疾病或病史。
11、首次給藥前14天內或5個半衰期內(以較長者為準)使用P-糖蛋白(P-gp)強抑制劑和強誘導劑。
12、妊娠或哺乳期婦女。
13、已知異體器官移植史和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史。
14、首次給藥前28天之內接受過重大的外科手術,或者存在未愈合的傷口、潰瘍或骨折。
15、既往有明確的精神障礙史並服用藥物進行治療者。
16、既往接受過 KIF18A抑制劑 治療。
17、患者具有 POLE熱點突變 , dMMR/MSI-H ,或 可辨識的超突變表型 。
18、研究者認為受試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適合參加本臨床研究。
研究中心
河南鄭州
湖北武漢
浙江杭州
具體啟動情況以後期咨詢為準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