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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多元的裝修工程量增項2萬多?房屋裝修如何避坑?

2025-03-14家居

近日,有佛山新城的業主透過佛山傳媒客服熱線報料,說他的房子在裝修過程中問題不斷,後來還直接停工,現在工期已過但是施工進度還沒過半,非常心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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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先生的毛坯房在佛山新城怡翠晉盛花園,面積約125平方米。去年5月底,他透過網路平台接觸了佛山市朋樂裝飾工程有限公司,7月正式簽約,約定「部份承包」裝修,包括拆建墻體、水電安裝、貼磚刮灰等,合約總價77000元,8月12日開始施工,工期為90個工作日。誰知施工第一天就出現了問題。「第一天工人就要求增項了,設計師說打拆的墻體是12公分厚,施工人員說是30公分,他已經拆了才跟我說增項;拆墻後的煙管,做飯時有熱氣會漏煙,所以必須加厚,要1200元。你作為設計師你有預見性的,你明知那堵墻合約上是要拆的,你不提前說,等於設了個陷阱,隱蔽增項。」

當時陸先生馬上向設計師提出質疑,得到的答復是有必要這麽施工。為了可以順利施工,陸先生沒有再纏結在這個問題上,但是隨著工序漸進,後面的增項卻越來越多。「我們合約原來4平方的空調線是45公尺的,他現在增項量出來是115公尺,等於兩倍多了。出現這麽大的偏差,我覺得是不合理的,已經超越了正常範圍了,像冷熱水管,原來說50公尺,現在做成了70多米,網線原來40公尺,現在做成了80公尺。他現在的手法是,先將工程量寫小了,單價提高了,然後施工把量做大了,那麽量大單價大,實際就是一種欺騙手段。」

陸先生說,到了9月份,施工方甚至在未通知他驗收的情況下,將兩個衛生間沈箱的隱蔽工程封閉了。他提出整改意見,對方幹脆停工,反過來要求他確認前期的增項金額。「他堅持要我確認了那些增項金額,才考慮復工考慮整改。你不符合約定合約要求就必須整改,增項金額方面,合約講明必須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計畫變更單才能增項的,兩件事不能捆在一起。」

經過協商,施工方同意復工,12月底工人來鑿開了衛生間地面瓷磚,但未進行下一步施工,直到1月初,對方發來結算清單。上面顯示,包含增項的結算總額為6萬多元,陸先生之前交了4萬多元,需要補上2萬多元,才能繼續下一步的施工。對此,陸先生就認為不能接受,4萬元的工程量,增項竟然達到一半。由於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工程停了下來,直到3月份,合約工期已過,進度尚未過半,也沒有人員再來施工。

隨後記者陪同陸先生來到南海平洲的佛山市朋樂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對接陸先生的設計師回應說,現時他們之間僵持的問題,主要在於水電等增項費用,這些增項其實全部是由陸先生自己提出的。「最開始我們講的廚房是用2平方線照明線,他後面要求廚房全部插座,全部用4平方線,這是不是增加的數目。沈箱我們承認,之前找了物業驗收沒有找他驗收,這點我們承認是我們的錯誤,廁所地面磚的費用我們承擔,沈箱我們承擔。」

對於設計師的講法,陸先生就堅稱,這些要求是他在簽約前已經提出的,理應算在合約中,而不是事後增項。雙方經過現場調解依然未能達成一致。

佛山市朋樂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真的不做退單沒問題,磚的損失我們賠給你,鑰匙給回你,我們退場,如果繼續做的話,你的增項要確定下來,確定之後繼續做。」對此陸先生並不同意,「你現在延誤了工程這麽長時間,這個損失誰承擔。」

有律師認為,裝修公司應該在合約簽訂前,全面揭示裝修工程需要哪些計畫,並約定在合約中,如果裝修過程出現必須的增項,也應由裝修公司專業地闡明這個計畫的意義,並且得到當事人的同意,才能進行增項。

律師鄭宇佳稱,在確保工程款的收取和確保計畫進度這個關系中,要形成法律的平衡,「不能過分強調為了工程款,而停工遲遲不復工,也不能一味為了工程進度,使得工程款的收取形成阻礙。」

做生意商譽和信用永遠擺第一,相信有經驗的裝修公司都能預判到施工過程中會出現的問題、需要增加的費用、客戶可能提出的要求,這其實大可以在簽約前講清講楚。

文圖 | 佛山市新聞傳媒中心記者 何滿燦

視訊 | 佛山市新聞傳媒中心記者 文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