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釋出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消防救援局關於對 消防安全標誌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 。
公告明確,
消防安全標誌(屬於避難逃生產品類別)
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
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登出已出具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根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釋出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避難逃生產品】(CNCA-C18-03:2024), 避難逃生產品主要包括: 逃生產品、自救呼吸器、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產品、消防安全標誌 。
據悉,市場監管總局與應急管理部2019年曾聯合釋出【關於取消部份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的公告】,已將 13種消防產品 調出強制性認證(CCC認證)目錄,轉為自願性認證。
此次調整後,目前還有公共場所、住宅使用的火災報警產品和滅火器 2種 產品保留在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中。
公告全文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消防救援局關於對
消防安全標誌不再實施強制性
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有關規定,自本公告釋出之日起,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中的消防安全標誌(屬於避難逃生產品類別)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登出已出具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特此公告。
避難逃生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單元劃分及
認證依據標準
以上表格內容來自【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避難逃生產品】(CNCA-C18-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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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