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聊城日報-聊城新聞網】
■ 趙宗鋒
根據媒體報道,在北京,「掃碼檢查」的改革正進行再升級:執法人員如果不掃碼,企業有權拒絕檢查;檢查結束後,企業可在相關平台對檢查行為進行評價。
規範行政執法,既是法治精神題中要義,更是為民為企服務的宗旨使命。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開展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在聊城,全面開展的涉企行政檢查「一張表單」和「分級分類」的精準監管制度正日漸完善,深化「綜合查一次」場景套用,嚴格執行「掃碼入企、逢進必掃」,正掃出執法透明度,掃出企業獲得感,掃出城市治理現代化。
以冠縣為例,從2023年開始的「入企執法掃碼」 行動,對執法行為起到了即時監督、智慧分析、數據預警三重功效,透過執法資料庫分析和數據預警,變事後監督為事前研判、事中糾偏,有效糾治了企業反映強烈的重復檢查、多頭執法等問題,提高執法效能的同時,最大程度減少「執法擾企」,切實減輕了企業負擔。
只有執法公平、司法公正,市場主體才能放心投資、安心經營、專心發展。從某種程度上說,涉企行政檢查的規範程度,正成為檢驗政務服務成色的試金石。
建立健全涉企執法檢查的「品質可追溯體系」,在政企之間架設雙向監督的「玻璃幕墻」,推動「分級分類」精準監管,不僅能讓形式主義、多頭檢查無處遁形,還能破解過往執法「一刀切」的弊病,讓信用良好的企業享受無事不擾的寧靜,讓監管力量更科學精準地抵達最需要的領域。如此一來,規範發展的企業安心了,有限的執法力量發揮得更高效了,集中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的目標更細化了,可謂一舉多得。
當然,營商環境的核心要素是人。智慧監管與柔性執法相得益彰的背後,還得是各級各部門過硬的工作作風。有沒有發展的大局觀,有沒有部門間密切配合、協同發力的責任擔當,如何持續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怎麽提高能力水平當好「招商員」「服務員」「護航員」,依然需要幹部隊伍在一次次的創新實踐與政策的高效落實中亮明態度、付諸行動。
編輯:梁營營稽核:劉 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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