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麗心,今年35歲。曾經因為參與傳銷活動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從2015年到2020年,我在女子監獄度過了人生中最艱難的時光。
監獄是個封閉的小社會,外人可能以為裏面全是罪犯,沒什麽區別,其實不然。那裏也有自己的規矩和秩序,甚至有一條看不見的「鄙視鏈」。有人覺得強奸犯最讓人瞧不起,但在我待過的監獄裏,最受唾棄的是拐賣兒童的人。

我出生在農村,家境不好,父母希望我能出人頭地。可我讀書不行,初中畢業後就外出打工。二十多歲時做銷售工作,後來接觸到了傳銷。當時我以為那是個賺錢的好機會,結果拉了親戚朋友入夥,最終東窗事發,2015年被警方抓捕。

起初我不服氣,覺得自己只是想賺錢,沒做什麽大惡。但在看守所幾個月後,我才明白,不管自己多麽無辜,在法律面前,我就是個罪犯。法院判我五年刑期,我被送進女子監獄開始服刑生活。
剛進去時我很迷茫,每天重復著起床、打掃、吃飯、勞動、點名睡覺的生活。慢慢地我發現,這裏的人際關系復雜,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背景和地位。想要過得好些,就得清楚誰可以親近,誰必須遠離。

最讓我震撼的是,監獄裏最受歧視的不是性犯罪者,而是拐賣兒童的犯人。她們幾乎被所有人孤立,連最基本的交流都沒有。有位中年女人因拐賣兩個孩子被判十年,她在監區裏幾乎沒人搭理,吃飯總是最後一個,幹活也被安排在角落。這種精神上的折磨比身體懲罰更可怕。

還有一類不思悔改的人也令人頭疼。她們對減刑毫無興趣,行為放蕩,無所顧忌。這類人很難相處,稍有得罪就會惹來麻煩。
相比之下,販毒、偷竊或詐騙進來的反而更容易融入環境。只要表現良好,大家不會太在意她們的過去。
管教雖然表面上一視同仁,但我能感受到他們對某些罪行的厭惡。尤其對拐賣兒童的人,眼神和語氣都透著冷淡。
監獄裏的鄙視鏈不僅取決於你犯了什麽罪,還看你在裏面的表現。勤勞、態度好的人更容易獲得尊重。而那些懶惰、耍滑的人,即使罪名不重,也會被排擠。
為什麽會有這樣的現象?我想是因為每個人都失去了自由,總要找一個理由讓自己覺得比別人強。透過貶低他人,來減輕自身的挫敗感。
2020年,我刑滿釋放,走出高墻時內心百感交集。五年時間改變了我很多,也讓我明白了人生的底線。我回了老家,找了份工廠的工作,雖收入不高,但也知足常樂。
家人沒有嫌棄我,這對我來說已是莫大的安慰。我也常常勸身邊的人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的事,踏踏實實才是正道。
監獄教會了我珍惜自由,也讓我看清了人性的復雜。那條所謂的「鄙視鏈」,其實是生活的縮影。而真正該被鄙視的,是那個不懂得珍惜自由的自己。
現在的我只想安安穩穩過日子,不再走任何歪路。也希望別人別再重蹈我的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