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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文【惠施的「和同異」說指什麽?】

2024-05-15文化

「和同異」說,是惠施提出來的著名觀點,和公孫龍的「離堅白」相對立。

「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這句話比較繞口,我們可以用一個例子來說明。比如說,人都是人,所以所有人都相同;所有的人又都是動物,所以所有人也都相同。但是,他們作為人的相同,大於他們作為動物的相同。因為是人就意味著是動物,但動物並不一定意味著是人。還有其他各種動物,它們都不能稱為「人」。這裏的「相同」和「相異」,就是惠施說的「小同異」。

但是,我們若以「萬有」作為一個普遍的類,那麽,不論是動物,還是人,它們都屬於「萬有」,都應該算在「萬有」這一大類裏面。所以說「相同」。但是,每物作為個體,又都有自己的個性,都與其他的個體不盡相同。用萊布尼茲的話來說就是: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片樹葉。所以說,它們又「相異」。這種同和異,惠施稱之為「大同異」。這樣,由於我們既可以說萬物彼此相同,又可以說萬物被此相異,就表明它們的同和異都是相對的。這就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合約異之辯」。